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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汝州市村组干部报酬大幅提高,安排预算资金6800万元

    信息发布者:小鸟依人
    2017-04-13 15:55:54   转载

    为进一步激发村组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激情,切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创造力,统筹城乡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、巩固党的执政基础,2017年汝州市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、省财政厅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要求,制定出台了《中共汝州市委组织部 汝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发放标准的通知》,安排预算资金6800万元,大幅提高村组干部待遇,保障基层组织正常运转。


    提高标准,保障待遇


    一是提高在职村组干部报酬发放标准。2017年,全市村组干部报酬大幅提高。村支书由原来的每月535元增加至1960元,增幅达266.4%;村主任由原来的每月485元增加至1567元,增幅达223.1%;其他“两委”成员由原来的每月300元增加至1176元,增幅达292%;组干由原来的每月90元增加至150元,增幅达66.7%。



    二是发放村干部养老保险。这是我市首次发放村干部养老保险,具体发放办法是:村干部养老保险与年度考核、荣誉表彰挂钩。正职村干部考核成绩为优秀的每人每年1000元,考核成绩为称职的每人每年800元;副职村干部考核成绩为优秀的每人每年500元,考核成绩为称职的每人每年300元。另外,正职村干部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每人每年5000元,受到市委表彰标兵的每人每年3000元,市委表彰优秀的每人每年2000元。年度考核与荣誉表彰不累加。


    三是提高离任村干部补助标准。离任村干部补助工资均在原有基础上增加50%。离任村支书任职9—18年的,从原来的每月100元增加至150元;任职18年以上的,从原来的每月200元增加至300元。离任村主任任职9—18年的,从原来的每月80元增加至120元;任职18年以上的,从原来的每月160元增加至240元。


    四是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保障标准。2017年,我市根据行政村规模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,每村每年平均1.08万元,用以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,达到了省定统一标准。



    完善机制,加强管理


    汝州市财政部门为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,按照省财政下达和市级安排的村级补助经费,做到统筹安排、合理分配,确保重点支出。


    一是建立机制,稳步增长。按照积极推进、分步实施的原则,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、财政保障能力、行政村规模等因素,合理确定村干部报酬、村办公经费标准和其他必要支出,建立村干部报酬稳定增长机制,逐步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。



    二是规范使用,有效监督。每月10日前,及时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拨付到位。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,大力推进村务公开,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、形式、时间和基本程序,接受群众监督。定期开展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,严禁任何单位挤占、挪用,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落实到位和规范高效使用。不断提高村组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,实现待遇与业绩同步提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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